我国的监察机关包括:
国家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具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等设立的监察委员会。
此外,监察机关还包括:
中央层面的监察部:
在中央层面,监察机关指的是监察部,负责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省级监察厅:
在地方层面,省级设有监察厅,负责监督省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地级及县级监察局:
地级和县级设立监察局,负责监督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派出机构:
监察机关还设有派出机构,以实现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全面监督。
综上所述,我国的监察机关体系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中央层面的监察部、省级监察厅、地级及县级监察局以及各级派出机构,共同构成国家监督体系,负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