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相关救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
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受理与初审
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后5日内进行受理,并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评议。
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审核与公示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备案与配租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摇号配租配售。如果摇中,则进行配租;未摇中则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签约与入住
摇中配租的家庭进行签约,随后办理入住手续。
建议: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申请受理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申请进度和需要补充的材料。
注意公示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