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夫妻:
依法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互为夫妻,互为家庭成员。
父母与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与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即自己的祖父祖母和祖母外公。
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兄弟姐妹(外侄孙、外孙子女等)。
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如未单独立户的成年未婚子女、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不包括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但长期不共同居住的人员,也不包括仅具有血缘关系但无实际扶养关系的亲属。此外,宠物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被视为家庭成员,尤其是当宠物与主人之间存在深厚的感情和依赖关系时。
综上所述,家庭成员是一个具有法律和社会认可的关系范畴,包括直系亲属和一定范围内的旁系亲属,他们共同生活并相互承担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