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交税的方式主要取决于个人与兼职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收入的金额。以下是具体的交税方法:
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
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
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如果每月兼职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扣除800元的费用后计算税额;如果超过4000元,则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税额。
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
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需要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兼职收入超过一定金额需要自行申报
如果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不存在雇主关系,且当月收入超过五千元或年收入超过六万元,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可以直接去当地税务局申报。
兼职工资日结情况
如果兼职工资是日结的,每月兼职的收入和工资加起来没有超过五千元,则不需要缴税。
如果兼职单位是用现金日结,且收入超过免征额度,需要自行申报。
建议
保留相关凭证:无论是通过单位代扣代缴还是自行申报,都应妥善保留相关的收入凭证和计算依据,以便在税务机关查验时能够提供。
及时申报: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避免逾期带来的不必要的罚款和麻烦。
咨询专业人士:对于复杂的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税务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