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其经营规模、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以及是否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是具体的划分标准:
一般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通常要求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一般超过50万元(含本数)至100万元(含本数)以上,具体标准需参照当地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会计核算可能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
年应税销售额通常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
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纳税人身份选择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立、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哪种类别的纳税人有利,取决于企业的增值率、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等因素。
税务筹划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纳税人类别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一定标准(如30万元),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标准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税务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