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资租赁中,开票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内容应包含:发票类型、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含税价款、商品税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税率、税额等信息。
融资租赁服务通常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形式出现在发票上。
不同情况下的开票方式
直接租赁:
本金一次性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利息按还租期次分别开具,税率为13%。
手续费一次性开具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分期支付手续费时按期开具。
售后回租(营改增后税率为6%):
期初0税率的本金部分发票,手续费6%,每期租金利息部分6%的发票。
期末留购价的6%发票,保证金收据。
发票开具时机
一般在合同生效后第一期租金收取时开具本金、利息和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事项
发票号、开票金额、开票日期、支付日期等信息必须准确填写。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有权拒收。
发票形式
发票形式包括单据式发票、电子发票和国际发票。
请根据具体的租赁合同条款和当地税务规定进行开票,并确保所有信息符合当地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