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房屋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人身、财产权纠纷;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物权属纠纷;侵犯姓名权(名称权)、侵犯肖像权、侵犯名誉权、侵犯荣誉权等引起的纠纷;著作权纠纷、发现权纠纷。
生活中产生的纠纷其实都可以叫做民事纠纷,那么民事纠纷就是有很多不同的种类,而针对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那就不是任何都会受理了。那么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的种类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一般有12类。分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房屋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人身、财产权纠纷;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山林纠纷、水利纠纷、树林、竹园产权纠纷、财物权属纠纷;侵犯姓名权(名称权)、侵犯肖像权、侵犯名誉权、侵犯荣誉权等引起的纠纷;著作权纠纷、发现权纠纷、发明权纠纷等;是选民资格、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撤销死亡宣告、撤销失踪宣告、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无主财产、不服指定监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其他民事纠纷。
二、民事纠纷有什么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为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三、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上述四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当然,究意采用何种途径去解决一个具体的民事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