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倒闭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应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计算
员工每工作一年,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对于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单位在倒闭时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优先清偿职工工资和相关福利费用。
赔偿顺序
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其次是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是破产人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
补偿金支付
补偿金应在单位清算过程中一次性支付给员工。
如果单位未按时支付补偿金,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请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