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户口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迁入许可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并获得迁入许可。
同意迁出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意迁出,并获取户籍证明。
准备材料
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夫妻投靠等)。
办理迁入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同意迁入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手续。
签发准迁证
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签发《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迁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取《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