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的评标过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准备
了解和熟悉招标目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评审特点确定评委分工,并编制评分表格。
对需要匿名评审的文本进行暗标编码。
初步评标
检查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核对投标文件中的计算错误,并遵循一定的原则进行修改。
详细评标
对初评合格的投标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定。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编写评标报告
包括招标通告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开标日期、投标商名单、投标报价及调整后的价格、价格评比基础、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授标建议等。
评标方法主要包括:
综合评分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性价比法:除价格外的其他因素综合评价后,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价分比法:投标报价除以总得分,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综合评议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
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以外的价值因素量化并折算成价格后,折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以外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量化并折算成价格后,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以上步骤和方法旨在确保评标的公正性、透明性和合规性,最终选择出最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