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工种工龄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有害工种工龄折算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工作,每从事一年,工龄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其他特殊工作环境工龄折算
常年居住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一年工龄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流动工作的职工,一年工龄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折算系数
从事井下、高温、低温等特殊工种的,折算系数为1.25(即1年按1年零3个月计算)。
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折算系数为1.5。
时效性
根据相关规定,1992年7月1日前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时间可以实行工龄折算,1992年7月1日以后不再折算。
退休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从事特殊工种达到一定年限的职工,在退休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审批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