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检验车辆的处罚规定如下: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此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六章第七十八条,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
暂扣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查扣车辆。
强制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其他后果:
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赔。未按时参加年审上路属于非法驾驶,可做扣车处理。
建议
车主应及时对机动车进行年检,避免因逾期未检验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如果车辆已经超过年检期限,应尽快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补办年检和缴纳相应的罚款。
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仅会面临法律处罚,还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