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房拆迁的补偿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货币补偿
补偿金额通常由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加上装修装饰的商定补偿金额组成。
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包括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市场价格。
产权置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以新建房屋的产权进行价值等价置换。
置换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其他补偿
包括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助,这些费用没有统一标准,拆迁单位和房屋所有人可以协商确定。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由区县政府确定。
搬迁和安置
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
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不足15平方米,并且符合特定条件(如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补偿方案应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