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在某些特定案件中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具体情形如下: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犯罪,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恐怖活动犯罪:
涉及恐怖活动的案件,同样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需要侦查机关的许可。
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涉及重大贿赂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案件的侦查阶段。一旦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涉嫌上述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通常不需要再经过侦查机关或其他办案部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