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人事档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
毕业证;
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调档函;
如有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前往人才中心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填写相关表格,如人员登记表,并说明调档的理由;
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人才中心会开具调档函。
办理调档手续
将调档函及相关材料交由原单位的人事部门;
原单位在接到调档函后,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如15天内)将档案转交给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转移可以通过机要方式,也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亲自领取。
档案托管
到达人才交流中心后,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签订档案管理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
完成托管后,人才交流中心会出具存档证明。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建议提前与当地人才中心联系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