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庭审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时间的总结:
普通程序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延长,且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延长时,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上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若上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同样需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延长时,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的庭审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普通程序通常需要六个月时间,而简易程序则需在四十五天内审结。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若需延长审理期限,则需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