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付流程如下:
报案
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报案,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受损情况等信息。
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出车辆检测员赶赴事故现场,对车辆受损程度进行详细勘察,并填写受损评级表格。
提交索赔单证
检测员将受损评级表格及相关单证提交给保险公司审核部门,被保险人需按照审核部门的要求出示保险合同、购买单据、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本、行车证等。
审核赔偿
审核部门对索赔单证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完备的会要求补充,对单证齐全的赔案会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上签收,并将相关单证及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理算复核
所有赔案必须在工作日内完成理算,并由核赔科负责人进行复核。
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由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赔案需逐级上报。
赔付结案
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赔偿款。赔偿款一般会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害人。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