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限制通常是为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同时防止利益冲突和腐败。以下是一些限制政府采购的措施:
设置企业法人条件
排除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
如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等。
设置供应商规模条件
包括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等。
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谨性
对合同内容更改需先报审批手续,并由采购人与供应商联合署名申请。
财政付款审核
项目最终财政付款要有集中采购机构或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市场统一性
政府采购市场的统一是有效控制规避政府采购的根本措施。
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保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