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公司权力机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的权力机构作出设立分公司的决议。
选定分公司住所:
确定分公司的具体地址,并取得使用该地址的权利。
名称核准: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前置审批:
如有特殊产品或服务,需办理相应的行业审批许可证。
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材料,申请营业执照。
刻章: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完毕后,刻制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税务登记:
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银行开户:
在银行开立正式账户。
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当地要求完成其他备案手续。
设立分公司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法定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