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本人成分”时,应当参照个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和实际情况。以下是一些常见职业的填写示例:
学生:
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学生。
工人: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工人,或者从事各种技术工种的工人。
教师:
适用于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
农民:
适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医生:
适用于在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公务员:
适用于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务员。
退休工人:
适用于已经退休的工人。
个体户:
适用于自己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修理、饮食、娱乐等行业的个体经营者。
司机:
适用于长期从事驾驶工作的人员,包括驾驶员、司机等。
军人:
适用于在部队服役的军人,包括陆军、空军、海军等各个兵种。
警察:
适用于在公安、消防、武警、监狱等执法单位工作的人员。
临时工:
适用于没有固定职业,经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
无业:
适用于目前没有工作的人员。
如果同时从事几种职业,一般填写最主要的一种;如果先后从事几种职业,则填写最近从事的一种。此外,如果个人有特殊的家庭背景或社会身份,例如出身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家庭,也应当在“本人成分”中予以注明。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本人成分”这一概念的使用已经不如以前普遍,现在更多地使用“政治面貌”来代替。因此,在填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表述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简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