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遗嘱的有效性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遗嘱人亲自制作:
录像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见证人要求:
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见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
身份说明:
在录像开始时,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信息。
时间和地点:
遗嘱人需要说明制作录像遗嘱的具体地址和时间。
密封保存:
录像制作完毕后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
保管:
录像可以由遗嘱人保管或交由见证人保管。
检验封存:
继承开始时,见证人和继承人需到场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确保录像未被篡改。
以上条件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录像遗嘱容易被剪辑,因此建议谨慎处理,并最好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