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涉外遗嘱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确定适用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遗嘱的方式可以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因此,在订立涉外遗嘱时,首先要明确适用的法律,这可能是立遗嘱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等。
选择遗嘱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选择的立遗嘱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可以根据遗嘱人的实际情况和偏好来决定。
遵守法律规定
无论选择哪种遗嘱形式,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公证遗嘱需按照法定公证程序办理;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明确遗嘱内容
遗嘱的内容要清晰、明确,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处分的财产应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遗嘱中应包含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产情况、债务情况、遗产分配方案、遗嘱执行人以及立遗嘱人的签字和日期等内容。
咨询专业律师
由于涉外遗嘱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在订立涉外遗嘱时,咨询专业的涉外法律律师,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
注意遗嘱的保管和生效
遗嘱订立后,应妥善保管,以确保在遗嘱人去世时能够顺利执行。同时,遗嘱的生效时间应根据适用法律来确定。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涉外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法律适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