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店铺交税的方式如下:
主税
按收入交3%的增值税。
附加税费
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7%(县城、镇为5%、乡、农村为1%)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1%缴纳。
个人所得税
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经营所得的不同在5%-35%之间。
报税和缴税
开业后需要按月到当地税务局保税大厅办理税务申报,如果月营业额没有达到5000元,可以申报零纳税,当月没有营业额可以不纳税。
可以通过税务局提供的网上报税系统进行网上划款,前提是需要与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零申报
如果没有收入,也需要进行零申报。
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即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总结:
个人店铺交税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包括增值税、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并且需要按时向税务局申报和缴纳税款。如果月营业额未达到一定标准,可以申报零纳税。此外,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由税务部门核定每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