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过世亲人档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应证明
户口本
医保卡等相关证件
若子女办理调档,需死者配偶的书面委托
前往查询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
原工作单位
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级档案馆或地方档案馆
提交申请
到相关机构提出调档请求
准备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查阅档案
如果是企业职工档案,应指派可靠人员前往保管单位的查阅室进行查阅
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火化收据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死亡后,户口登记机关会进行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
干部人事档案在死亡后5年会移交档案部门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死亡后5年会按规定移交或保管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和地点,并确保按照正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