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快递公司或快递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与审查
向相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在4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若批准则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则提供书面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登记与注册
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准备公司注册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
注资与开户
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并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其他手续
申请电话、买传真机、电脑、印制运单、招聘业务员、接线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