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物到达但发票尚未收到时,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暂估入账
根据货物的不含税价款,进行暂估入库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冲销
使用红字分录冲回上月的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当收到发票后,根据发票上的金额和税额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请注意,在暂估入账时,由于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通常不需要暂估。此外,如果货物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且未付款,会计分录可以按照双方协商价或合同价进行。
以上步骤是基于会计原则和常规实务操作,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当地法规和会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