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役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行政处罚
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职业限制
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
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法律处罚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惩戒
被军队除名的,并处以罚款;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失信记录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其他具体处罚
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综上所述,逃兵役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职业限制、法律处罚、其他惩戒、失信记录和其他具体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会根据逃兵役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而定。建议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兵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