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后,申报流程如下:
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
职工本人
职工近亲属
工会组织
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地点
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哪参保哪申报。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复印件
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认定流程
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其他注意事项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第一时间去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并同时通知部门领导和人力部负责工伤的同事。
出工伤后需要24小时内填写“石家庄市职工事故伤害备案表”并报工伤快报,否则会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
工伤发生之日起二十日之内提交报认定的材料,包括监控录像和截图、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备案表、工伤认定申请书、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等。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保自身权益。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以便顺利完成工伤认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