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税前扣除的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税优健康险:
是一种半公益的商业保险,支持既往症投保,已经缴纳个税满一年,且仍在缴税的条件下可以投保,健康人群投保这类险种可以报销自费药,终身额度是80万,一年交几千元,分为两个管理账户,第一个账户可以视为每年花几百块钱作为百万医疗险使用,另一个账户具备储蓄功能,退休之后可以用于买药、生病住院都可以。
企业年金保险:
是工作单位为员工设立的养老金,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它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
家庭责任保险:
家庭责任保险是指为免去家庭成员疾病等损失而投保的保险,可以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扣除比例和条件需要参照最新的国家政策和规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