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模具的抵扣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模具费用的分类
模具费应计入“制造费用-材料费”科目。
如果模具是租赁的,则租赁费用可以进行税金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模具费用若不构成固定资产,并且用于生产应税产品,其进项税额通常可以抵扣。
固定资产的模具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模具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模具作为低值易耗品,如果其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符合规定,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模具核算方式
模具可以核算为“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等。
若模具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按照工作量法或分期平均进行摊销,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特殊情况下的抵扣
如果模具是外购的,并且用于生产并自用的模具未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则外购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对于东北地区,固定资产也可以进行抵扣。
注意事项
需要确保从卖方处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抵扣。
注意抵扣期限,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税务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结合最新的税法规定和会计政策,进行准确的核算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