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占罪案件中,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但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仍然应当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具有犯罪证据是侦查过程中需要查明的问题,而不是立案的标准。
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依靠间接证据来互相印证,并排除其他合理性怀疑,从而锁定犯罪行为人的各个犯罪要素。这些间接证据可能包括:
行为人保管财物、拾到遗忘物或发现埋藏物的证据 。有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的证据
,即行为人需要证明其占有的财产是合法获得的。
行为人拒绝返还的证据。
被侵占财产的估价证据,以确定是否达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此外,对于职务侵占罪,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因此,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应当积极寻找和收集证人证言、相关账目往来等间接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追究当事人的侵占罪刑责。
建议:
积极收集证据: 包括寻找目击证人、调取相关账目记录、收集物证等。 法律咨询
公安机关合作: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提供可疑行为的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这些努力,即使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通过间接证据认定侵占罪并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