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主次责任的赔偿方式如下:
机动车之间的事故
主责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事故
机动车方(主责):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方(次责):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若没有过错,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若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赔偿方法
保险理赔
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若没有商业险或保险赔偿不足,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协商解决
事故双方可以私下协商,一次性赔付或分期赔付,前提是双方均自愿同意。
诉讼
若调解不成,可以在划分责任后直接提起诉讼。
管辖法院为事故发生地所在法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各项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注意事项
责任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官的审判习惯有所不同。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标准需依法计算。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建议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了解详细的赔偿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