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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分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09:00

宪政的分类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其内容:

立宪政体与专制对立

立宪政体:公共权力受到宪法约束的政治体制。

专制:公共权力不受宪法约束的政治体制。

君主立宪国与民主立宪国

君主立宪国:国家元首是君主,但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的限制。

民主立宪国:国家元首通常是选举产生的,且权力受到宪法的严格限制。

宪法政治

动态:宪法不仅是静态的法律文件,还是动态的政治实践过程。

立宪主义

主张依据宪法施行政治。

中国五种宪政观

民主宪政观:宪政就是民主。

西方通识型宪政观:约束公权力,保障个人权利。

宪法的形式

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如英国《权利法案》。

宪法的修改程序

刚性宪法:修改程序严格,如美国宪法。

柔性宪法:修改程序较为宽松,如英国宪法。

宪法制定主体

钦定宪法:由君主或国王制定。

民定宪法:由人民或议会制定。

协定宪法:由君主与人民或议会协商制定。

社会制度类型

社会主义宪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确认社会主义民主。

资本主义宪法: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确认资产阶级民主。

宪法的其他分类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

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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