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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如何提取

   发布时间:2024-12-25 18:30:54

昆明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提取条件

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

提取人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如适用)。

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如适用)。

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提取承诺书(如适用)。

提取流程

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并获取《提取申请书》。

携带《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

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出具《提取通知书》,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持《提取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方式

电子结算:住房公积金通过电子化支付指令转账结算,直接转入职工本人账户内。

传统转账:职工到银行柜台办理转账手续。

提取额度

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

按揭付款购房的,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提取次数

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注意事项

提取业务电子结算方式更加便捷,可实时入账。

提取时,职工提供的储蓄卡或存折不能为信用卡。

提取资金通常转账至缴存人本人的储蓄账户内。

特殊情况

如果职工跳槽到省外工作,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可办理销户提取。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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