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股东出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出资形式合法性
股东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例如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
非货币财产作价评估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经过评估机构依法评估作价,确保财产价值真实、准确,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
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当向已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这是直接证明股东已经出资的法律文件。
验资报告
虽然《公司法》中关于“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内容已被取消,但验资报告仍然具有较强的法律证明性,尤其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银行流水与转账记录
股东转账时应当明确注明是“出资款”或“投资款”,相关账单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出资的辅助证明。
公司财务账册与工商档案
公司财务账册、股东会决议、公司工商档案等也可以作为证明股东出资的证据。
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例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应变更到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