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过程如下:
前期准备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并明确补选委员的职位、原因、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
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选举教育,增强民主意识和责任感。
确定候选人
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并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提名方式和酝酿方法。
组织全体党员提名,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并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候选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考察和审查
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
将考察结果和初步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
选举实施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会议有效,确保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向大会报告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优点。
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需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选举要求
选举应实行差额选举,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选举前应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
通过以上步骤,支部委员候选人能够充分反映党员的意愿,确保选举的民主性和公正性,最终产生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