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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12-25 10:58:06

政府采购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编制和批准采购项目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出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

报财政部门汇总,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

采购

公开招标

招标过程至少20日,确保足够时间供供应商准备投标。

废标情形包括供应商不足三家、违法违规行为、报价超过预算、采购任务取消等。

邀请招标

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发出投标邀请。

竞争性谈判

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

询价

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要求报价。

单一来源采购

适用于特定情况,如紧急采购或唯一供应商。

其他采购方式

包括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选择

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特殊情况下可选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采购流程

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预算。

财政局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采购办审批汇总采购计划,货物采购一般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特殊物品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后办理付款手续。

风险控制和审核程序

审查工作机制,对采购需求和计划进行审查。

对于一定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需报财政部门批准。

采购记录和档案管理

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需建立档案,包括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诚实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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