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计算的。具体来说:
1.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为该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数。
2.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 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4.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缴费基数通常以起薪当月的足额工资收入为准。
5. 特殊情况下的缴费基数,如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则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上限是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下限是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收入重新核定,并且缴费比例也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