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房子的分割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独自建造的房屋应被视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如果婚前一方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的,得到房产的一方可能需要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
人民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且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如果房屋是结婚之后购买的,但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建议
协商优先:夫妻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证据保留: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建造时间、出资情况、债务偿还情况等,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咨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分割方式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