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侵权是指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财产权益。这种侵权行为与合同违约构成竞合关系,受损害方可以选择提起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
具体来说,合同侵权包括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加害履行:
当事人未能按原定合同执行,并导致权利人受到经济或身体伤害。
预期违约:
合同履行前,一方表示不愿或不能履行主要责任。
迟延履行:
本应按时履行的义务,义务人未按期完成,导致另一方损失。
不完全履行:
虽然执行了合同内容,但未达到预定的标准或要求,给权利人带来损失。
违反保密义务:
任何人违反合同中确定的保密义务,泄漏了与合同有关的机密信息,可能构成侵权。
在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当事人遭受权利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保护的一般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违约的行为又给对方造成了人身伤害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要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违反并不等同于侵权,侵权更多强调的是对既定权利的非法侵犯,而合同违约则侧重于合同义务的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行为可能同时构成侵权,受损害方可以选择适当的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