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证明时,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应简明扼要地表明证明的主题,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
称呼:
写明接收证明书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如“尊敬的XX银行”。
正文:
简要介绍证明人的身份和与被证明事项的关系,详细阐述被证明的事实或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结尾:
通常以“特此证明”结尾,表达证明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落款:
包括出具证明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开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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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作证明
称呼:尊敬的XX银行
正文:
兹证明[姓名]于[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在[公司名称]担任[职务],在此期间负责[具体工作内容]。
[姓名]在本单位的平均月收入为[具体金额]元。
结尾:
特此证明。
落款:
[公司名称](盖章)
[具体日期]
```
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格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