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商品和服务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和失效、变质的商品。
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或服务。
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商品。
依法应当取得许可、备案或者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的商品或服务。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
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
枪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物、毒品、文物。
野生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禁用动物捕杀工具。
盗取等非法所得的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其他《网络禁售药品清单》中的药品。
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军需”“军服”“军品”等用品以及现行司法、军、警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专用服装、标志。
色情、暴力、低俗类商品,赌博、博彩类商品等。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网上交易的其他商品和服务。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商品如:
毒品、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失效、变质的产品。
伪造产品产地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
建议在经营网络店铺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销售上述商品和服务,以保障自身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