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医药费收据时,通常需要包含以下部分:
标题
明确标注“医药费收据”字样。
正文
标题下方空一行,然后开始正文。
写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
如果是垫付的医药费,应包括垫付的日期、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收款人姓名、收款人身份证号、收款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注明垫付医药费的原因,即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
落款
写上垫付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需要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确保字迹清晰、信息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垫付方应妥善保管好收据,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