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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如何成立

   发布时间:2024-12-25 10:30:13

成立分公司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名称核准

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前置审批

如果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特殊产品或服务,需要办理相应的行业审批许可证。

提交材料

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工商登记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上述材料,申请设立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开立银行账户

在银行开设分公司的专用账户。

税务登记

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刻章

刻制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如适用)。

其他事项(如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

申请发票。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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