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房改造的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费: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档,并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
基于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档,并按人口数量按月进行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
鼓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危房改造工作,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通常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可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计算,若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针对贫困人员,依据当地政府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
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会根据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并可能会有所调整。居民应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最新的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