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病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医疗期
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医疗期长度根据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病假手续
劳动者请病假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急诊情况下,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工资发放情况
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比例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其他规定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
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整理得出,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