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市,东临江西省,西接重庆市、贵州省,南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连湖北省。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地势呈三面环山、朝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由平原、盆地、丘陵地、山地、河湖构成,地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湖南省下辖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总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2022年末,湖南省常住人口6604万人。
今天我们来看看湖南省的人口发展简史。
第一节 旧石器时代至战国时期
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使湖南成为中华民族最早生存繁衍地之一。新晃、辰溪、澧县等地考古发现旧石器遗址证明,早在5~10万年以前,在湖南各处的河谷、坡地,就有原始人群生息繁衍。石门、澧县、泸溪等地考古发现的900多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证实,早在八、九千年以前,洞庭湖周围的湘、资、沅、澧4水下游流域的先民们就已开始了原始农业和以家畜饲养经济为主的定居生活,这与黄河、汉水流域先民的生产力水平大体同步。
根据史书记载和考古发掘,湖南古代先民属于“三苗”族、杨越族、古濮族集团。由于中原华夏部落集团不断向南进攻,“三苗”集团在斗争中失利,部落分离,大部分居民被赶往“左洞庭而右彭蠡(今鄱阳湖)”的广大地域,故湖南在远古时代又称“三苗之国”。
春秋战国时期,荆楚人进入湖南后,与“三苗”族、杨越族、古濮族人逐渐形成了文化和民族大融合,从而使湖南人口有了一定的发展。战国时期,湖南人口以距楚国国都郢(今湖北江陵西北)较近的湘西北澧水下游一带较为稠密。遍查现有史料,未发现西汉以前湖南人口数量的文字记载。
第二节 从秦汉至明代
一、秦汉时期
秦初,始皇在湖南境内设长沙和黔中二郡,当时湖南人口约计不足50万。据《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发大军戍守五岭,令史禄召募民工,开凿灵渠,沟通了湘江与桂江的上源,以保证军队粮草运输。由于交通条件得到改善,大量人口迁入湘江流域特别是它的中、上游零陵、郴州一带,使湘南地区人口有较快的增长。
西汉时期,封建制度得到巩固,外域武力威胁减少,经济、文化获得较大发展,湖南人口因之增加,但增长速度较慢。据湖南最早人口资料《汉书·地理表》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即公元2年,湖南境内的长沙国和零陵郡、桂阳郡、武陵郡共有人口71.7万多人,除去当时属湖南,而在现在湖南范围以外的人口,实际人口51.83万人,仅为当时全国总人口的0.05%。《史记·货殖列传》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民食鱼稻”,以“火耕水耨”和捕鱼打猎为主,经济很不发达,故人口发展缓慢。
东汉时期,湖南人口显著增加。据《后汉书·郡国志》记载,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湖南人口已发展到200多万人,为公元初期的4倍,人口密度由西汉时期的每平方公里2.47人增加到10.06人。据《后汉书·郡国志》载:全国总人口西汉时期为5960万人,经历140多年到东汉时期反而减少300多万人,而江南20郡国人口大幅度增加,其中长沙、零陵两郡就增加135万多人。当时人口大增的主要原因:一是西汉末至东汉末,黄河流域特别是中原地区,由于战乱和水、旱、蝗、瘟等灾害,人口大量逃往长江以南地区。二是灵渠开通后,湘江流域成了沟通中原与两广的通途,经济活跃;民众相对安居乐业。如东汉时耒阳县出产铁矿石,因而设官冶铸,由此而增加的人口不少。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割据,战乱不断,湖南民众或浮逃在外,或隐匿户籍,致使在册登记的人户锐减。据《晋书·地理志》记载: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湖南登记总户数为14.8万户、85万多人
三、隋唐五代时期
隋代实行大索貌阅(又称团貌,今以相片代之),将西晋南北朝时期未经过登记的户口,包括“佃客”(晋代世家豪强荫庇下无课役的佃户)、“部曲”(豪族的私兵)、“浮浪人”(也就是流民)、“左右”(门生、僮仆、奴婢等)清理出来,以增加封建统治政权的课税收入。当时湖南检括较差,仅登5.4万多户、28.35万人,不到全国总数的1%。后隋炀帝于大业五年(609年)令全国清查户口,但人户登记均无增加。
唐建立政权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户口管理的加强,湖南人口不断增加,贞观十三年,上升到31万多人。至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湖南人户发展到22.32万户、123.85万人。
“安史之乱”导致中原战火绵延,民众大举南迁。《旧唐书·地理志》称“襄(湖北襄樊)、邓(河南南阳一带)百姓,两京(指长安、洛阳)衣冠(指官吏),尽投江、湘(系指湖南一带),故荆南井邑,十倍其初”。因此湖南人口大量增长。但唐朝人户隐匿、逃亡现象仍较严重。据《元和郡县志》记载,唐元和年间(806~820年),湖南登记人口仅42万(缺澧、朗、锦3州统计数),较之天宝元年(742年)反减少50多万。元和六年(811年),衡州刺史吕温奏称:“当州(衡州)旧额户一万八千四百七,除贫穷、灭绝、老幼、单孤、不支济等外,堪差科户八千二百五十七,臣到后团定户税,次检责出所由隐藏偷税户一万六千七”。可见当时衡州一带隐匿不纳税的人户,竟达六成之多。
五代时,马殷据湖南称楚国。当时社会经济有一定的发展,人口也有所增加,据《十国春秋·周行逢传》载:楚国有户数9.7万多户。以当时全国平均每户5人推算,湖南人口48万多人。
四、两宋时期
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湖南有人口48万多人,到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人口增至180多万人,增长近3.8倍。据《宋史·地理志》载: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湖南人口又增加到261万多人。其中,荆湖北路的岳、澧、鼎、辰、沅五州(靖州缺人口记载)共有人口53.97万人,而荆湖南路潭、衡、永、道、郴、邵和武冈军共有人口207.27万人,为荆湖北路的3.8倍。
从东汉到北宋元丰年间,永州、郴州人口密度大,其中永州一直是湖南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说明当时湘江中上游运输发达对人口增长的重要作用。北宋以后,洞庭湖区,包括岳州、潭州、鼎州和澧州,逐步取代永州成为湖南人口的稠密区。
北宋末年的“靖康(1126年)之乱”,使湖南人民流离失所,四处逃亡,人口锐减。岳珂《金陀续编》卷二载:“(岳州)昨累经金人巨寇蹂践,民户所存,百分之一”。《宋史·高宗记》:“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二亥,……金人陷潭州,……大掠,屠其城”。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载:绍兴元年(1131年),监察御史韩璜言:“自江西至湖南,无问郡县与村落,极目灰烬,十室九空”。加之以后南宋王朝镇压钟相、杨么农民起义,使洞庭湖一带人民再次蒙难。经过兵燹之后,“龙阳(今汉寿县)沿江,残破为甚,……(桃源)田亩荆榛,赋入稀少”。
靖康之乱后,逃户返乡,大量江西人口迁入,湖南人口逐渐回增。据谭其骧先生在本世纪30年代考证统计,宋代从江西迁居宝庆府(邵阳、新化、武冈、新宁、城步县)、靖州和湘阴县的共有59族,其中北宋25族,南宋34族,以新化为最,占26族;邵阳次之,15族;湘阴再次之,11族。
据《文献通考》记载,南宋宁崇嘉定十六年(1223年),湖南人口达到162万户、379万人,其中荆湖南路的人口达到288.15万人,比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净增80万人。
五、元代时期
南宋末年,元兵南下,人民遍遭连年战争之苦。据余阙《青阳先生文集·青阳县尹功铭序》记载,兵燹染指南方,使“湖湘之间,千里为墟,驿驰十余日,荆棘没人,漫不见形迹”,故元代湖南人户增长缓慢。据《元史·地理志》记载:元至顺元年(1330年),湖南共有192万户、569万人口,仅比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增加190万人。从南宋嘉定十六年到元至顺元年,经历101年,每年平均只增加1.9万人口。
六、明代时期
元朝末年,各地发生农民大起义,全国普遍陷入征战之中,湖南人口减少甚多。例如,人口密集的湘澧平原常德一带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经过元末战争,直到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变成了“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的地区。
明朝统治者针对这种社会现实状况,采取了一系列恢复生产、增殖人口的政策。一是移民。明初曾大量迁移江西人口填湖南。明丘濬《江右民迁荆湖议》中写到:“荆湖(指湖北、湖南)之地,田多而人少;江右(指江西)之地,田少而人多。江右多人,大半侨寓荆湖。盖江右之地方,所出不足以给其人,必资荆湖之粟以为养也”。
地狭人稠的江西在宋代就有不少人口迁移到湖湘,到明代是江西人迁移湖南的一个高潮时期。例如,明代从江西迁宝庆府89族(邵阳38族、新化15族、武冈24族、新宁和城步各6族),靖州6族、湘阴83族。醴陵县在明代从江西迁入的有296族,其中洪武时期(1368~1397年)有200族。二是采取政治、经济手段鼓励生产。《明史》记载:“放还奴隶,划入民籍”,禁止“诱骗、略掠良民为奴婢”。这既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也有利于人口的发展。三是在民族问题上,废除了元代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对社会安定、发展生产和繁衍人口起了推动作用。因而湖南人口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至明万历六年(1578年)湖南人口为190多万人,比明初增加了30多万人。
《明史·食货志》载:“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顿极盛;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投靠于豪门,或冒匠窜两京,或冒贾引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要之户口增减,由于政令张驰”。人民被迫逃亡和隐匿,导致官府户籍在册人口数的大量减少。
第三节 清代时期
1644年清王朝建立时,湖南仍在明残余势力和农民起义军控制之下。到1653年,清王朝才基本上控制湖南。清代的顺治、康熙、雍正各朝,为征收丁银,人口只统计缴纳丁银的土著男丁数,称作“人丁户口”,造成人口统计中十分严重的诡挂隐匿现象。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上谕宣布“嗣后滋生户口,勿庸更出丁钱,即以本年丁数为定额。”也就是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丁数作为征收丁银数,即所谓“圣世滋丁,永不加赋”政策,这对避免人丁逃亡和隐匿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雍正元年(1723年)又颁发了“丁随粮办”、“摊丁入亩”之令,“将应征丁银,均摊入地亩内征收”。自此后,丁税既除,原来因逃避丁税而隐漏的户口,先后登籍,户口统计中的隐丁漏籍现象大大减少。
乾隆五年(1740年),清政府在全国实行保甲门牌制度,将户口实数与谷数一并造报。清朝的户口从此就以大小男女一并统计。乾隆十四年(1749年)按这一方法对湖南人口进行统计,全省人口达到867万多人。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又明令以保甲法取代按丁编审法,自此我国封建社会一直把户口统计与赋役联系在一起的传统做法宣告终结,人口统计趋近实际。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总人口接近1500万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总人口达1893万人左右。
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清朝政府逐渐走向衰败,外国列强染指中国,内乱迭起。这一时期的人口发展也十分缓慢。根据严中平等编著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附录资料表明:道光二十年(1840年),湖南人口为1989.10万人;同治十三年(1874年)为2100.00万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为2117.40万人;宣统3年(1911年)为2340.30万人。从1840年到1911年,湖南人口仅增加了35.12万人,平均每年只增加5000人左右。
据严中平等著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参照《中国经济年鉴》中有关湖南人口的统计资料,清代后期,1840~1898年中增加128.3万人,平均每年只增加2.2万人
第四节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据民国内务部户口统计,湖南总户为576.75万户,总人口数为2761.67万人(其中男性为1474.47万人、女性为1287.20万人)。到民国十六年(1927年),全省总人口已增加到3150万人。17年时间,共增加388.45万人。
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党右翼背叛革命,在全国实行“白色恐怖”,湖南人民又遭受一次大的劫难。
进入30年代后,国民党又在湘鄂、湘赣、湘川鄂、湘南和洞庭湖等地区,对革命武装和革命群众进行“围剿”。加之1931年、1934年、1935年,湖南又遭受特大洪涝和干旱的袭击,人口死亡和逃徙的不少。据国民党湖南民政厅统计,1936年全省人口总数为2821万人,比1927年减少了300多万人。
抗日战争期间,日军侵华血染湖南。从1939年至1945年,日军3次侵入湘北地区,大肆进行屠杀。1943年,仅汉寿县厂窖一地,被杀害就有3万人以上。当年,日军还侵扰滨湖各县,常德沦陷,造成13万多人被杀,3万多人受伤,8万多人被掳。1944年,日军对长沙、岳阳、衡阳等市和50多个县狂轰滥炸,烧杀掳抢,长沙、衡阳相继沦陷,湘潭、醴陵、邵阳、茶陵、耒阳、永兴、零陵、江华等30多个县城被日军占领,死亡人数达92万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战争时期(1946~1948年),湖南有100万青年被国民党逼上内战前线。加之饥荒严重,民不聊生,仅1946年1~8月,全省就有400万人死于饥饿和疫病。1948年7月与1949年6月,全省又遭受两次洪涝灾害的袭击,死亡人数6万多,灾民达数百万人。
民国期间,湖南人口前期增长较快。从1912年到1928年增加388万多人,平均每年增加24万多人。民国后期,由于受战争和灾荒的影响,全省人口不仅没有增加,相反还逐年减少。由1928年的3150.1万人减少到1947年的2555.8万人。16年时间减少594万人,年均减少37万多人。
第五节 新中国时期
1949~1990年期间,全省人口从2986.69万人,增加到6110.89万人,共净增3124.2万人,增长幅度为104.6%,平均每年增加76.2万人。
2022年末,湖南省常住人口660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