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是指 集中管理权、处罚权的改革措施。它是指将原来由几个行政机关分别行使的管理权和处罚权,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种改革旨在解决现实中行政机关因权限不清、职能交叉而可能出现的多头处罚和滥施处罚现象。
综合行政执法不仅是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方向,而且通过一支执法队伍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可以有效解决执法权分散、职责不清、多头执法等问题,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综合执法的定义随改革深化而演变,从最初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扩展至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等多方面。
综合执法通常涉及多个部门,例如城管、公安、环保、卫生等,这些部门会联合执法,采取统一行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综合执法是一种通过整合多个部门的职能和力量,加强协同作战,以综合手段治理城市问题的执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