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对于二次入伍的态度可以总结如下:
没有统一优待政策:
国家层面没有出台统一的优待政策来鼓励二次入伍,因此,在优待方面,二次入伍的青年与第一次入伍的青年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一条,在战时,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特定年龄段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并可以决定延长服现役期限。
年龄条件:
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放宽二次入伍的年龄限制。不过,对于高学历的征兵对象,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兵龄累计:
二次入伍后,如果满足条件转为军士,第一次入伍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这为二次入伍的士兵提供了一定的职业发展优势。
个人选择:
二次入伍的士兵,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批准再次入伍,并可能被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同类型岗位服现役。
公平性考量:
有观点认为,如果允许二次入伍的军龄同时享受两次待遇,可能会影响到对长期服役的激励和部队建设的方向,因此,这方面的政策制定需要谨慎考虑。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法规和政策,但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具体情况需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