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购房许可证(或称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程序
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房屋建设单位向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房管局办公室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物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管理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并进行现场查看和核实,最后签署意见。
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房产交易中心的主要领导对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批并签署意见。
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房管局的主要领导对审批结果进行最终审批。
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将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所需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交的申请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的合规证明。